(五)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建立健全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和知识产权工作发展需要的行政执法体系,确保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得以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和环境明显改善。
(六)服务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高质量、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培养一支能够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专业人才队伍。
(七)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初步形成。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体系。健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稳定执法队伍,增强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执法手段,提高行政执法保护的效率和水平。严厉打击各种假冒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专利产品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二)加强知识产权制度的宣传与培训。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进机关、学校、社区活动。在全社会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三)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鼓励群众性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自主创新、集成创新、转让、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扶持和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精、特、新”的中小型民营企业,逐步形成产业集群。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和专利维权服务体系。
1.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与协调,形成横向联动,协调运作,全方位、多功能的保护机制,有效遏制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建立市、县(市)区协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2.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中心,负责提供专利法律咨询、维权援助、专利信息检索等公共服务。
(二)制定和完善鼓励政策,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设立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专利申请补助、维权、产业化扶持、奖励等,专项资金不低于当年科技经费的20%。各县(市)区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