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政办发[2010]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度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0年6月11日
2010年度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
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各县(市)区政府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加快发展,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奋斗目标,切实做好2010年度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指标体系
根据考评指标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相衔接的原则,确定20lO年考评指标32项,分别为:
1.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2.地方财政总收入(亿元);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
4.外贸出口额(万美元);
5.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万美元);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7.非公有经济税收收入(亿元);
8.服务业增加值(亿元);
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10.旅游总收入(亿元);
11.项目建设;
12.县域经济发展;
13.经济协调发展;
14.机构编制管理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15.研发团队引进和科技型企业收购;
16.环境保护工作;
17.资源节约利用工作;
18.科技工作;
19.文化重点工作;
20.住房建设和农村基础建设工作;
21.政府债务偿还额(万元);
22.应急管理工作;
23.扶贫帮困工作;
24.妇女儿童工作;
25.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6.卫生体系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