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强化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各县(市)区要加强学校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认真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治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重视食品和饮水卫生,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内开设各种形式的小卖店、食杂店,杜绝饮食安全事故发生。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病流行。同时,要以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校车和校园周边安全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改善寄宿制学校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丰富寄宿制学校学生业余生活,重视寄宿制学校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依法治教,建章立制,构建推进素质教育有效机制
12.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教育事业。要保证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增加现代教学设备,积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为学校的德育活动及美育、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提供经费保障,不得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素质教育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素质教育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13.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建设与管理。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办学标准,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等专项工程的实施,统筹城乡学校建设和改造规划。要把中小学校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在进行旧城改造和城镇新区建设时预留学校建设用地,做到中小学校与城镇新区、新建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平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加快改善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继续深入实施“春晓工程”,注重村小的发展,缩小与城镇学校的差距,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可靠保障。
14.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要用足用好现有教职工编制,严禁有编不补、空编不用和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空出的教职工编制每年要及时补充,严格标准,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完善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同一县域内的中学之间、小学之间,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调整教职工编制要向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并充分考虑卫生保健专业技术人员等编制需求。任何地方、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代课教师。积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加强校长和教师交流力度,完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制度。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待遇。完善教师考评制度,将落实学生减负要求情况作为对中小学教师和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