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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畜牧业发展局铁岭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自我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现场评审方法:采取分项列表和评定等级方式进行。评定等级共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或不适用、存在问题及缺陷等四项。评审内容设定96项,其中关键项10项,重点项37项,普通项49项。

  (五)现场评审结果:分为“通过”、“基本通过(限期整改)”和“不予通过”。

  1.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为“通过”:关键项全部为“符合”;重点项中无“不符合”项,且“基本符合”项不超过5项;普通项中“不符合”项总数不超过5项,且“基本符合”项不超过10项。

  2.出现下述情况之一即为“不予通过”:关键项或重点项有“不符合”项;关键项中“基本符合”项数超出4个(含);重点项中“基本符合”项数超出12个(含);“符合”项总数不足60项;“不符合”项总数超出20项。

  3.上述两款外的其他情况为“基本通过(限期整改)”。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0年1月底前)。完成准备和动员工作。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市政府召开评估动员大会,由动物卫生监管部门组织召开分级分类评估培训会。完善有关文件、印发评估工作手册等。

  (二)县(市)区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2月初至5月底)。各县(市)区要根据《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和现场评估表所列的六大方面96项内容,逐一自查,逐一整改、规范。

  (三)预验收阶段(2010年6月)。由市畜牧业发展局对县(市)区进行评估检查,对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四)接受省评估抽查阶段(2010年7月)。由省畜牧业发展局对市本级、县(市)区进行评估抽查。

  (五)迎接国家评估阶段(2010年10月至12月)。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准备接受国家评估。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无疫区评估认证工作作为2010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各县(市)区要成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无疫区评估认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分工协作,落实任务。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管部门要重点完善应急物资、应急演练、体系队伍建设等工作;市、县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部门要重点完善疫苗管理、免疫档案、疫病监测、诊断、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所重点完善检查站、无害化处理场、隔离场、外引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交易市场、屠宰场、饲养场的管理。无疫区建设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单位要特别注意有关工作的横向和纵向的联系,注意工作计划和有关记录、数据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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