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人工屏障体系。强化昌图县、西丰县的缓冲区建设,完善6个省界间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与建设,加强动物隔离场、检查站和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在市、县、乡和主要交通要道增设无疫区警示标志牌,提高无疫区的公示度和防疫屏障能力。
(五)完善实验室建设。按照无疫区建设要求和国家有关兽医实验室标准,充实市、县(市)区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实验室专业人员,保障实验室正常开展工作。
三、任务分工
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管部门重点完善有关规划、计划、办法、应急物资、应急演练、体系队伍建设等工作;全市疫控系统重点完善免疫档案、疫病监测、诊断、实验室管理,疫苗管理工作;全市监督系统重点完善检查站、无害化处理场、隔离场、外引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交易市场、屠宰场、饲养场的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将六大方面96项现场评审要素内容逐项落实到位。其中,区域区划部分,主要由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管部门及监督所配合省畜牧业发展局完成;疫病状况部分主要由市、县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基础体系部分,主要由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管部门牵头,完善各级畜牧兽医机构、人员队伍,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设施运转经费;预防监测部分,主要由市、县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部门牵头完成并完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检疫监管部分,主要由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管部门负责,完善各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疫情管理部分,主要由市、县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部门和监督所负责。
四、评估方法
无疫区评估包括书面评审和现场核查。
(一)书面评审内容:包括评估申请格式、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和全面;自我评估内容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结论是否符合要求。
(二)现场核查范围:书面评审合格的,将组织现场核查。现场核查范围包括县(市)区兽医主管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部门(包括实验室)、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隔离场(设立隔离场的县[市]区)、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点(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点的县[市]区)、无害化处理场、屠宰场、活畜交易市场、规模饲养场和自然村等。
(三)现场核查规模:每个县(市)区核查其兽医主管部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部门(包括实验室)、动物卫生监管部门、2个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1个屠宰场、2个活畜交易市场、4个饲养场、被核查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所在的乡镇核查2个自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