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畜牧业发展局铁岭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自我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政办发[2010]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畜牧业发展局《铁岭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自我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三月十一日
铁岭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自我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铁岭市免疫无口蹄疫区的评估工作,根据《
动物防疫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
辽宁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辽宁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自我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以县(市)区为单元,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以打造铁岭无疫区品牌为战略目标,以促进动物及动物产品出省出口,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为工作标准,按照《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面开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下简称无疫区)自我评估工作,为辽宁省顺利通过国家评估,最终获得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认可,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巩固完善全市兽医体制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村各级动物卫生监管机构,以及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监督所),村级防疫员队伍,形成机构统一、四级联动、队伍稳定、运转高效、反应灵敏的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三大兽医工作体系。
(二)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成立无疫区评估认证工作领导小组,修改、完善口蹄疫疫情应急预案。
(三)完善基础设施。继续强化疫病预警预报、免疫控制、卫生监督和疫情监测、应急贮备等方面的基础设施设备,进一步提高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水平和动物卫生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