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坚持园区产业定位,突出区内产业的规模性、企业间的关联性、产品的专业性,强化分工和协作,增强集聚功能,形成集聚效应。提高项目入园的准入门槛,对不符合产业定位要求的项目坚决不摆,对已建的不符合产业集群发展方向的企业要逐步搬迁。确立企业在发展产业集群中的主体地位,园区管委会重点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产业集群的形成提供配套服务。坚持科技、管理和体制创新,构筑以企业为主、产学研相结合的集群自主创新体系,为集群的形成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集约经济,降低能耗和物耗,注重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8.进一步推动“飞地”招商的工业发展模式。各县(市)区要本着“园区共用、项目共引、产业共建、成果共享”的原则,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造“飞地”招商优质平台,以主导产业为方向,集中摆放项目,促进产业集聚,积极促进“飞地”招商由县域内乡镇间向市域内县区间延伸。从2010年开始,对符合市级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方向的项目,原则上都要摆放到集群所在工业园区,并享受既定的“飞地”招商政策。
四、加强政策引导,落实管理创新的保障措施
9.加大对沈铁工业走廊内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园区建设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园区功能(由财政部门会同沈铁工业走廊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单位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办法)。
10.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等资金支持,抓好产业服务平台和支撑体系建设。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资金和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补助资金要向产业关联度较强的专业园区倾斜,支持产业集群企业加快发展,重点用于扶持优势产业。科技资金应优先用于园区内能促进产业集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共性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和开发。
管理创新和优化发展是当前和今后工业园区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各级政府应进一步细化管委会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分工,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园区管委会作为同级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政府授予的各项管理权限,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认真负责,抓好落实。园区管委会应逐步从建设管理型向管理经营型转变,通过管理创新,提高沈铁工业走廊和工业园区的发展水平,实现新的突破,继续发挥沈铁工业走廊的产业支撑作用,为建设新铁岭大铁岭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