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推动安全监管创新发展为主题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安监管党〔2011〕10号)
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党组:
现将《关于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推动安全监管创新发展”为主题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一一年四月二日
关于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推动安全监管
创新发展为主题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以“创新转型谋发展,服务群众促和谐”为主题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 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1〕3号)要求和国家安监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安监总党〔2011〕14号)、市级机关工作 党委《关于以“转变作风‘四服务’、落实责任‘四评议’”为实践载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沪党工〔2011〕19号)精神,结合安监系统特 点和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 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本市安监系统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争 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推动安全监管创新发展”为主题,着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职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切 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本市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社会和谐提供新活力、新动力和坚强的组织保证,不断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确保 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一、围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推动安全监管创新发展”主题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要 紧紧围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先争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努力成为“五好”优秀干部:一是学习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 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监管业务,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作风好。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有过硬的思想作风; 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有强烈的敬业精神;认真负责、勤勤恳恳,有高度的责任意识;胸怀大度、与人为善,有团结协作的大局观念。三是服务好。增强服务意识, 提高业务素质;规范服务行为,提高监管质量;改善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四是绩效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 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五是形象好。始终以事业为重,以监管服务为重,切实做到勤勉自省、慎微自警、严格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