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际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已成立了由市交通港口局孙建平局长、市安全监管局吴春源巡视员、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陈志康总队长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区县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以务实的工作态度、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将专项行动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各区县有关职能部门要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客运车辆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车辆技术状况、维护保养情况等。对存在违规现象的客运企业要实行重点监管,对事故多、违法行为多的驾驶人员要采取严厉处罚处理措施。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必须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及时加以整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强制措施,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责任人,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
(三)拓宽载体,条块互动
市区县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联合执法的机制,要??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作用,分片、分块抓好排查、整改和责任落实,确保不留盲区。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客运驾驶人交通事故、违法行为信息交换机制,发挥“交通事故、违法行为信息交换平台”作用,实现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双向通报。充分运用全球定位系统(GPS)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营运车辆全过程动态监管,年内完成所有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在急弯、陡坡、临水等路段增设限速标志和警示标志,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四)广泛宣传,充分发动
市区县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结合“上海市2011年度安全行车、文明礼让优秀驾驶人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深入公交、出租等客运企业,加强对驾驶人的集中教育。依托“畅行中国--文明交通在行动”百城百台大联播活动,制作道路客运整治专题节目。开拓户外传媒,在公交移动电视、人流聚集地、旅游集散地、长途客运站等场所大力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安全行车、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