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关于本市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沪安监管协调〔2011〕84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本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运输环境,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等部委《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1]36号)、《
关于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安监发[2011]108号)精神,结合本市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此次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使本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客运市场秩序和客运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净化,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努力实现客运车辆一次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目标,确保本市道路客运车辆交通安全形势始终处于平稳受控状态。
二、重点范围和检查内容
(一)重点范围
重点范围:主要包括省际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公交、出租汽车等行业。
(二)检查内容
1.综合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情况,安全运营条件情况,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驾驶人驾驶资格、从业资格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情况,应急预案制订落实情况等。
2.行业内容:
(1)省际客运行业:是否存在超员、超速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站外带客以及违法超车、违法变道等情况;对装有GPS设施的运营车辆是否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基础台帐;车厢图像监控等设施的配备及运转情况;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落实情况;驾驶人驾驶资格、驾驶时间、交通违法信息及车辆乘载人数、审验情况、安全设施设备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