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2011年郑州市政府采购信息与调研工作的通知
(郑财办购[2011]5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全市政府采购信息和调研工作的管理,提高信息和调研文章的报送质量,为各级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现就做好2011年全市政府采购信息和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信息报送要求
为加强政府采购信息报送工作,通过各类媒体积极宣传政府采购,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各县(市)区每季度要在市局、市以上各级媒体上发表政府采购信息1篇,全年发表4篇,并将所发表的媒体材料按季度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二、政府采购调研要求
(一)调研内容:各县(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部门可自主选择调研课题进行调研,也可以在推荐调研课题中选择1-2个课题进行调研。
(二)时间要求:调研工作在2011年3月至7月期间开展,8月30日前形成调研报告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三)质量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局要认真筹划选题,积极动员部署调研任务,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调研论文的质量,促进政府采购调研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调研选题要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重点,发挥自身优势,大胆创新;调研成果应内容充实,言之有物,切忌泛泛而谈,长篇大论,字数控制在4000字左右;调研报告要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对策,做到数据准确,资料详实,分析科学,对推动工作有指导意义,杜绝抄袭现象。
(四)责任要求:各县(市)区主管政府采购领导要统筹安排工作,亲自担任课题组负责人,按照所确定课题组织人员,带队开展调研,切实加强对调研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抓好调研任务的落实。调研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到政府采购当事人中去,着力研究政府采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三、考评方法
各县(市)区政府采购调研工作完成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将于第三季度聘请专家对各县(市)区所报送的政府采购调研文章进行评比,对优秀调研文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将给于通报表彰,并推荐参加郑州市第23届财会论文评比。各县(市)区在媒体上发表的的政府采购信息数量、质量纳入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