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各区县安全监管局网站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沪安监管规科〔2011〕103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
根据《关于2011年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沪安监管党〔2011〕13号),针对市、区县网站网页不统一等问题,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市、区县两级安全生产网网页,现就网站方面提出以下规范要求。
一、网站栏目设置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网站栏目设置需保持相对统一,网站首页需设置以下栏目:
1.工作动态
2.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信息年报,依申请公开
3.公告栏
4.网上办事
表格下载、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办事指南、办事机构、法律法规、网上咨询、便民问答
5.机构职能
6.政策法规
7.规划计划
8.事故通报、处理结果
9.执法检查
10.政务互动
局长信箱,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首页上除规定的必要栏目以外,各区县局网站可根据各区县自身特点定义部分栏目,适当体现区县特点。但需要保证栏目有一定意义,并且有实际内容,避免存在空栏目。
二、页面要求
各区县局网站页面设计需保持相对统一风格,具体要求如下:
1.首页Logo名称
网站抬头名称需设置在首页最上方醒目位置,标题需统一格式为“xx安全生产”(如上海市,则为“上海安全生产”);
2.网站文字格式
网站文字字体需统一使用宋体五号大小,建议可增加字体放大缩小的“小 中 大”功能(“中”为宋体四号,“大”为宋体三号);
网站文字行间距需统一规范,建议使用单倍行间距尺寸。
3.首页新闻照片尺寸
网站首页新闻照片需采用规范尺寸,建议使用尺寸不超过3*2英寸大小;
三、其他事项
1.为及时掌握基层街镇的信息动态,各区县局可设置信息报送栏目,方便基层街镇等单位报送信息并实现无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