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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目标任务。力争经过五到十年的努力,建成具有汕头特色的堤防达标、工程坚固、水量充裕、水质优良、生态文明、防洪供水保障高、洪涝灾害影响小、社会服务功能强、人水和谐、民生平安的现代水利体系。到2015年,防洪(潮)标准中心城区基本达到100年一遇(与韩江上游水库枢纽工程堤库联合调度),县(区)级城区基本达到50年一遇,中心镇达到20年一遇,县(区)级以上城区和重点易涝区除涝能力基本达标;全面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城乡供水保证率进一步提高;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有效降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符合国家下达的标准;主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0%以上,城乡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民生水利成效更加显著。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
  二、加快发展,推进民生水利建设和防灾减灾能力新跨越
  (四)推进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新津河及外砂河河口治理开发工程水利项目、汕头大围六个应急堤段达标加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至2015年前,完成我市列入省“双千”工程的江海堤围加固达标;完成下埔桥闸、潮阳练江水闸、海门湾桥闸、澄海南溪桥闸等列入“十二五”规划的大中型病险水闸重建或除险加固;内洋南总干、潮阳谷饶镇、潮南峡山街道等重点易涝区排涝工程建设。加快红场等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步伐,积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和小流域综合整治。到2020年,全面完成防汛减灾和排涝工程体系建设。
  (五)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从现代农业建设需要出发,加强“小山塘、小灌区、小水陂、小泵站、小堤防”等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和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至2015年,完成包括龙湖上蓬围、潮阳沿海灌区、澄海一八围灌区、潮南红口輋和金溪灌区等列入“十二五”规划的一批万亩以上灌区建设和重点小型农田节水灌溉配套改造项目建设;完成一批小山塘的除险加固和小型水电站的技术改造。至2020年,完成一批中型灌区以及一批小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全面完成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安居工程建设。
  (六)保障城乡优质供水。加强城乡供水管网建设,充分利用中心城区供水企业的现有生产能力,扩大供水服务范围,做强做大市自来水总公司,积极创造条件,组建汕头供水集团,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大饮用水水质监管力度,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实现供水单位出厂水水质达到106项指标新国标要求。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争今年在全省率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到2020年,全市行政村实现村村通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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