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事后处理和事前预防相结合,建立健全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坚持联动预警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做到矛盾不激化、人员不滞留、事态不失控。全面推动领导接访制度落实,着力推动重心下移。切实化解信访积案,着力推动事要解决。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正当途径和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市信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加大行政复议制度宣传力度,扩大行政复议制度的影响力,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丰富办案方式,特别注重运用协调的办案方式,妥善化解争议,提升办案效果。对情况复杂的案件,通过实地调查、听证等方式查清事实。切实加强行政争议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8、依法加强财政和土地管理。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
江西省财政监督条例》,强化对重大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以及民生工程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跟踪检查和反馈(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市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
9、加强法律培训和普法教育。完善、落实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年度内市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不少于4次,举办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部门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市、县(区)政府年内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制定并落实我市“六五”普法规划,增强各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市司法局负责)。
10、推进依法行政制度落实。重点督促重大决策程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检查记录等制度的落实,通过发挥制度实施后的规范、引导作用,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水平(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三、工作要求
1、强化主要领导的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到更为重要的位置,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谋划和督促检查,重大问题亲自抓、负总责。各级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涉及工作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