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资格后审及签订合同。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及有关资料到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交易服务费。资料经核实无误的,竞得人在约定时间内与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资料经核定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交易文件规定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且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该宗地另行组织出让。
为避免竞买人前期接触,保障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交易地块的全部资料均在网上公布,土地的使用条件和参与要求必须明晰,不再组织现场踏勘。在出让前,土地应全部拆迁完毕,界址清晰,并建好统一围墙做好标识。
(三)交易信息统计分析。系统需具备信息数据的内外网公示、统计和分析功能。具体应实现:成交信息中的公共信息部分可自动应用于网上交易系统,供外网客户查询;同时,信息还可通过网络隔离栅导入内网,进入内网的GIS平台,供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内部共享和利用。
六、制度配套
网上交易及电子监察系统的运行规则、流程及其监管制度的建设应同步开展。
七、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建立网上交易及电子监察系统是对现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配置方式的一项重要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推进。市本级系统建设具体按七个步骤实施:
(一)工作动员部署(2011年4月30日前)
1、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议
根据本工作方案,召集市直有关单位(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会领导,以及县(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2、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开展网上交易的前期准备
通过媒体加强宣传,使土地交易各市场主体、各相关部门及市民对网上交易的功能与要求有初步认识,便于网上交易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2011年7月15日前)。2011年6月15日前,拟定《南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草)》、《南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暂行办法(草)》等规范性文件;2011年7月15日前,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下发。
(三)拟定系统研发方案,进行系统研发调试(2011年7月15日前)。在其它省市现有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的基础上,对系统进行升级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