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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1〕55号)


各有关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的监管力度,营造更加安全、畅通、便捷、有序的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南昌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管理,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全面清理整治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车辆乱停乱放、假牌套牌和非法营运,进一步规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着力改善市民的出行,维护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力、有序、有效地促进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刘家富 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曹吉清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陈国凤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联明 市监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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