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合理布局和建设应急救援基地,充分发挥国有大型企业组织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重点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水上交通、道路运输、消防等行业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市安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八)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46、各类企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班组车间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市安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47、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分头抓好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有色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及考评工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头负责)
五、加强政策引导,努力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
48、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部署、同时安排落实、统一检查考核。基层政府组织发改、安监等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明确奋斗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重点建设项目。要制定全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各化工园区或集中区要制定安全规划,并于1年之内完成。(市发改委、市安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49、企业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市安监局、市工信委、市国资委牵头负责)
(二)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
50、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负责)
51、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市工信委、市安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有关金融机构配合)
(三)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
52、制定产业结构调整相应的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目录,强制淘汰,并通过实施财政优惠政策和措施,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及化工企业退城入园(区),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