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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1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1年底前

  五、着力推进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规范、高效、安全运行。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目前已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各地各部门要推动行政审批的申请、受理、审核、发证、收费等各个环节利用该系统全部完成,充分发挥该系统在提升审批效能、规范审批行为、源头防治腐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申请人通过该系统提交的申请件,实施机关必须100%利用该系统进行办理。利用该系统办理的审批件量,今年要力争达到本部门审批办件总量的50%以上,并逐年提高系统办件占总办件的比率。要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各地各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出台《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绩效考核办法》。各级信息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监察、法制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保证系统运行安全,防止审批数据丢失、被篡改或泄密。

  牵头部门: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1年底前

  六、进一步提高重大产业项目审批效率。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统一网络审批服务平台,为国家、省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重大产业项目在市、县(区)建设条件的审批,以及市、县(区)重大产业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实行“统一受理、项目代办、快速转办、并联审批、办结告知”的绿色通道制度。同时将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相关部门及各商会、协会组成网络,形成信息共享、网络畅通、上下互动的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服务网络体系,整合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为客商、企业提供及时、便捷、高效、优质的行政审批服务。力争使南昌重大产业项目审批时间在中部乃至全国时间最短、效率最高。

  牵头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监察局

  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1年底前

  七、切实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认真整固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归并集中到专设的行政审批服务处,行政审批服务处再成建制集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到位、部门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和窗口负责人及窗口工作人员配备到位)改革成果,重点抓好职能整合归并和授权到位。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排查行政审批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廉政风险点,并提出加强监督制约的有效措施。健全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备案机制,因法律法规规章出台而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关部门应在实施之前将审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审批程序等报本级审改办备案。健全行政审批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定设立、实施行政审批,损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问题,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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