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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百村万户”旅游富民工程工作计划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百村万户”旅游富民工程工作计划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1〕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2011年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南昌市“百村万户”旅游富民工程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南昌市“百村万户”旅游富民工程工作计划

  为做大做强旅游产业,推动我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致富,市委、市政府决定由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工商联牵头组织,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大型国有、民营企业参与实施,用5年时间(2011--2015年),在全市开展“百村万户”旅游富民工程(以下简称“百村万户”工程),即:采取“一对一、一帮一”的形式,由大型国有、民营企业与特色旅游村结对子,在全市范围内扶持100个特色旅游村开展农家乐,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城乡统筹,促进旅游大市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总体要求,从农村实际和旅游市场需求出发,坚持“政府推动、农民自愿、社会联动、多方投入、市场运作”的工作方式,依照“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全面发展”三步走的总体思路,不断完善农业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丰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产品,优化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环境,促进各地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向特色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形成以旅强农、以农促旅、农旅结合、城乡互动的旅游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用5年时间,通过实施“百村万户”工程,举全市之力,全力扶持100个特色旅游村,使之成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交通便利、服务配套、环境优美、受广大旅游者欢迎的观光游览、度假休闲型乡村旅游产品基地,带动和促进全市乡村旅游发展。扶持百村农民开办农家乐,把乡村旅游业培育发展成为繁荣和壮大我市农村经济的特色优势产业,农民致富新的增长点,市民消费新的兴奋点,新农村建设的支撑点。

  三、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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