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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和《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突出镇街,四级联动。要充分发挥镇(街)政府的创建主体作用,重点抓好示范镇(街)的创建活动,采取“自上而下推动、自下而上创建”、“众星捧月”等创建工作模式,推动各类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着力解决好基层食品安全问题,以此引领带动全市形成市、县、镇、村四级联创格局。全市所有镇(街)政府要做到:有监管人员,有活动计划,有工作部署,有创建措施,有检查考核,有明显成效,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三)打假治劣,规范秩序。按照国家和省、市三级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针对监管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好学校食堂、小饭桌、小餐饮以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以及凉菜制作、餐饮具消毒、人员健康查体状况是否符合要求,落实餐饮单位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对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的单位要依法进行取缔,对不符合要求的餐饮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要严肃查处,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四)重视检验,加强监测。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技术监督工作,尽快完成市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改革工作,配备人员,增加仪器设备,落实检验监测专项经费,全面开展监督抽验工作,为行政监督提供技术支撑。在镇(街)食品药品监管站配备快速检验检测设备,积极开展日常快速检验工作。不断强化财政支持,配置高、精、尖的检验检测设备,进一步提升检验能力,着力提高抽验工作的科学性,提高监督抽验工作的针对性、靶向性和覆盖面。

  (五)强化应急,确保安全。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建应急机构和队伍,配备应急设备,加强值班值守,组织开展应急实战演练,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置,有效应对,防止事态蔓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保障的原则,建立健全保障工作程序,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六)创新监管,提高效能。根据“数字潍坊”建设要求,全面推行网格化、数字化监管,量化监管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加强监管。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研发进程,逐步实现餐饮服务单位网上实时监控和远程监控,做到监管无缝隙。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规模,建立并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明确量化标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定A、B、C三个信誉等级,切实加大C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督促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推行“五常法”(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和“六T法”(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等先进管理方法,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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