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先推荐出口规模较大、组织管理完善、发展成效显著的市级示范基地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项目,积极争取获得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
(二)优先支持基地公共检测平台、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公共环保平台、公共展示平台、公共物流平台、公共信息平台、公共认证服务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支持资金采取项目管理、部分支持的方式,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符合条件项目实际支出的50%。
(三)优化金融服务环境。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对基地内企业开展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保单等为质押的贷款业务,优先给予企业项目融资、保单融资、订单融资等支持;支持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再融资和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发展资金;实行“一企一策”服务模式,支持企业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四)优化通关环境。提高通关效率,降低口岸通关费用。三年内示范基地内海关实施AA类和A类管理的企业比例实现大幅增长;支持基地企业获得检验检疫直通放行、绿色通道资格;扩大山东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和电子口岸对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企业的覆盖面。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进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商务局、潍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国税局、潍坊海关、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示范基地建设的推进实施、申报评审和管理考核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成立相应机构,指导本地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的培育、建设和管理工作。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产品设计、贸易促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产品质量可追溯、环保、展示、物流、信息和认证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2011年年底前,示范基地全部建成门户网站,实现基地内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二)推动示范基地实施创新与品牌带动战略,构建多元化市场格局。支持基地企业拓展拉美、中东、非洲、南亚、东盟等新兴市场;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建设境外营销网络;支持基地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支持企业提高“三自三高”(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商品出口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