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负责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执法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做好常用正版软件的摸底统计、统一采购、分发、更换和日常管理、技术支持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经费和软件采购资金的筹备,做好市级政府机关正版软件政府统一集中采购,以及指导全市政府机关做好软件资产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会同经信、文化部门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
市工商局:负责对重点软件生产、交易重点单位和电子市场的整治。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三、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全市政府机关进一步推行办公软件正版化工作今年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15日前,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办公软件(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正版率达到100%。
(一)自查阶段(2011年4月12日-4月22日)。各级各部门以使用的计算机软件是否具有合法的书面授权文件为依据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统计已使用正版软件和未授权软件的数量、品种和软件的使用需求,并逐一登记备案,建立软件使用情况档案,认真梳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阶段性报告。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除报送阶段性报告外,须同时报送《软件使用情况调查表》、《计算机软件管理人员名单登记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011年4月22日前分别报市经信委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汇总后报市政府。
(二)整改阶段(2011年4月23日-5月9日)。根据各级政府机关正版软件需求情况,与有关软件生产厂商进行谈判,并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由各级政府统一集中采购、分别配给,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自行解决。软件采购完成后,由领导小组统一配发正版软件。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积极稳妥地开展清理非正版软件工作,及时删除盗版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并更换为正版软件。
(三)检查阶段(2011年5月10日-5月15日)。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软件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情况进行检查,对继续使用盗版软件的,除责令其限期改正外,在全市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