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城区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潍政发〔2011〕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潍坊市城区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潍坊市城区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土地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保障性作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市规划,参考上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根据我市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土地政策惠民生、稳预期、注重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管控作用,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供地原则,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确保我市城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计划指标
(一)总量。2011年度我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450公顷左右。
(二)供应结构。2011年度我市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45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985.4公顷,住宅用地1383.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48.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5.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2公顷,特殊用地33.16公顷。
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中,经济适用房用地79.7公顷、商品房用地1190.1公顷、其他用地(主要为城中村改造的安置用地)113.5公顷。
(三)供应布局。奎文区(含高新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和潍城区供地计划量占市城区供地计划总量的37%,寒亭区(含经济开发区)和滨海开发区供地计划量占市城区供地计划总量的57%,坊子区(含峡山生态发展区)供地计划量占市城区供地计划总量的6%。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城区空间布局。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空间发展布局,加强城区土地供应指导。抓住“三区”建设的重大机遇,重点保障滨海开发区全面发展,保障各类园区转型升级,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提高城市保障能力。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严格贯彻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着力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合理安排房地产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布局。确保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确保城区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两年平均实际供应总量。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鼓励挖掘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严格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严格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保障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保障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海洋开发及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项目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