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建立高危行业和高风险领域从业人员安全信息系统。建立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和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等高危行业领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可操作的信用评价体系,强化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流动秩序,对安全信用度低的特种作业人员实行退出制度,并通过从业人员安全信用管理调控企业安全信用等级。到2013年,建成覆盖主要高危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信用信息监控系统。
3.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工程。围绕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主要任务,推进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完善指挥平台功能和扩展监控范围,实现与“潍坊市应急联动和社会综合服务系统”互联互通。
重点进行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的基础支撑系统和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加快市级应急指挥大厅建设工作,配备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辅助显示系统、专业摄像系统、多媒体录音录像设备、有线和无线通讯系统、终端显示管理软件、专业操控台及桌面显示系统及常用办公设备等。配备车载式卫星小站的应急救援通信指挥车,便携式移动卫星小站以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加强综合应用系统开发,逐步开发应急值守管理、应急救援决策支持、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救援资源和调度、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应急救援统计与分析、基础数据库和专用数据库等系统。
4.公共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工程。按照《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要求,力争在2013年底前完成全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依托市消防指挥中心,将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部位)联入监控网络,利用网络监控系统的报警联动、设施巡检、单位管理、消防监督四大功能,实现对联网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建筑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作状态和消防值班情况的远程监控与动态管理,全面提升全市抗御火灾综合能力和现代化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联入城市消防监控系统的具体范围包括: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党政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火灾危险性大的文物保护单位;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服装、制鞋、渔具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供应、销售单位;重要科研单位;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三)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与整改制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确定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阶段性重点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分期原则,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建设、消防等行业领域以及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部位,重点治理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整治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2011-2013年期间,市政府配置专项资金,对市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重点治理。
(四)公共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均设立相应的安全监管机构,确保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保障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重点配置和装备市、县、镇街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技术装备。主要包括监管执法专用交通工具、监管专用设备、监管执法人员个体防护装备与必备工具、现场取证与分析演示设备、办公通讯设备等。
(五)化工园区应急响应中心建设项目。在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化工园区应急响应中心,建成后由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管理。应急响应中心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应急指挥场所(主要包括应急指挥大厅、值班室、会商室、设备间)、基础支撑系统(主要包括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图像接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移动应急平台、安全支撑系统)、综合应用系统(主要包括综合业务管理系统、风险隐患监测防控系统、预测预警系统、智能方案系统、指挥调度系统、应急保障系统、应急评估系统、模拟演练系统、数据库系统)。
(六)市公共安全投诉举报中心建设项目。整合现有各相关部门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的举报受理渠道,构建面向社会的公共安全投诉举报中心(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设立市级“12350”公益性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公众投诉举报各类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和影响公共安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同时接受公众对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及服务的批评、建议等。
(七)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中心建设工程。到2013年,建立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中心,积极申请三级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扩大安全生产培训范围,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中心建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多媒体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图书资料等。将培训教育中心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从事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以及有关培训教材、培训资料开发工作。
(八)职业危害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市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基地,并配备先进齐全的职业危害检验检测装备,形成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体系,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场监察提供技术支撑。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检测及检验仪器设备、交通工具、检测人员个体防护装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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