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机构,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在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设立职业卫生监督员。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建立和完善作业场所劳动保护责任制、职业危害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推进作业场所劳动保护工作,所有矿山开采、化工等职业危害比较严重的企业配齐必要的防尘、防毒、防噪、防腐蚀、防辐射等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设施;逐步淘汰职业危害严重的工艺技术、装备等;加强现场管理,强化健康监护。强化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发生;逐步强化企业职业危害普查申报工作,督促企业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三)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提高安全监管保障能力。
1.强化公共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按照“巩固县市区、强化镇街、延伸村居”要求,不断完善“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范设置镇街安监所,配备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监管人员,做到专人专职,不得兼职。要切实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保证基层安全监管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实现“五到位”。
2.强化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能。各级经信、教育、建设、市政、交通、水利、海洋与渔业、林业、商务、文化、卫生、旅游、农机、供销等行业安全监管任务重的行业管理部门都应当参照市里做法,在机关内部设立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并承担相应职能,配备与职能、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做到专人专职。其他行业管理部门应在各自内部明确相关部门、人员,具体承担公共安全监管任务。
3.加强公共安全执法监察能力建设。本着强素质、练硬功的原则,不断提高市级安全生产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建设,加大镇街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中队建设力度,完善镇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工作机制。2011年,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全部建立镇街一级集安监、综治、信访、公安、司法“五位一体”的公共安全联合执法机制;整合村(居)各类资源,建立起村(居)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村(居)一级集安监、综治、信访、警务、调解、治保、民兵“七位一体”的公共安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专项监管部门的综合执法、联动执法机制,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和质量,依法查处和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4.全面提升安监队伍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开展各级安监人员“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提高安监人员的安全技术专业技能和规范监管执法能力。到2012年,全市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全部轮训一遍,100%持证上岗。加强人文关怀,建立安全监管激励约束机制,将安监岗位作为后备干部挂职锻炼岗位,对优秀安全监管干部给予重用,尽最大努力为安全监管人员排忧解难,稳定安全监管队伍。
(四)加强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
1.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针对各重点行业领域特点,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社区、重点人群、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绩效与煤矿主要负责人切身利益挂钩。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安全责任保险、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制度。加大煤矿水害的防治力度,对生产、通风系统及主要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实施安全数字化监测监控系统联网。重点推进壁式开采和金属支护,加强现场管理,有效控制顶板事故。
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加强源头管理,实施区域性矿产资源整合,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建立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突出现场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大力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和安全班组建设,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提高科技含量,积极推动数字化矿山建设,井工开采和大中型露天矿山逐步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加强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增强防范应急能力。重点落实防治水、防冒顶、防坍塌、防炮烟中毒等技术措施,强化对采空区、尾矿库等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管理。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调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协查,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实时监控系统,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施设备,不断提升化工和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现场处置措施。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条件。对化学工业区(园区)开展区域风险评价和安全规划,对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效整治。
严格进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推广应用民爆器材生产信息化、自动化控制的技术和装备,提高生产过程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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