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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放心快餐便民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放心快餐便民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政办字〔2011〕8号)


东营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放心快餐便民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放心快餐便民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商务局、市粮食局)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快餐市场环境,向广大市民提供安全、卫生、营养、便捷的快餐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中心城“放心快餐便民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统一规划、规范发展的原则,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着力推进“放心快餐便民工程”建设,改善城市便民快餐服务环境,不断满足市民高质量、多层次、快节奏的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以发展快餐加工配送、连锁经营为重点,力争用2-3年时间在中心城培育1-3个知名快餐企业,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快餐加工配送中心、中心门店、供应网点三级服务体系。
  二、建设标准和准入条件
  (一)建设标准。根据中心城实际,“放心快餐便民工程”以街道、社区为单位设置中心门店和供应网点。供应网点的形式为固定快餐亭或流动快餐车。快餐加工配送中心,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配置餐饮加工成套机械设备和质量检测设备;中心门店,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餐饮设施齐全,能一次性容纳50人就餐,具备10个以上供应网点的配送供应能力;供应网点根据居民分布,合理设置标准化快餐亭或流动快餐车,营业面积7平方米以上,外表美观大方,配置合理,定址摆放,经营有序。
  (二)准入条件。承办“放心快餐便民工程”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企业信用与财务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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