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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东政字〔201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06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东营市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有力推动了我市依法行政进程和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保障服务作用。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广饶县人民政府等10个单位“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赵尊珍等6名同志“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记二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实施我市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推进高效生态经济区和蓝色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广饶县人民政府
  垦利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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