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城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城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字〔201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全市城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全市城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城乡幼儿园建设,优化幼儿教育环境,市政府决定,自2011年起,在全市实施为期3年的城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为重点,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让全市城乡幼儿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二、目标任务
  加快全市城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立“保基本、广覆盖”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11年重点解决城乡幼儿园园舍标准化建设问题,2012年重点解决设施配套问题,2013年重点解决标准提升、完善提高问题。到2013年底,力争全市50%以上的幼儿园园舍设施达到《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省定标准),每个县区政府办好不少于2所的公办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每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每个农村社区有1所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全市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达到70%以上,其中城市达到60%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公益公平,普及普惠。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数量充足、条件达标、收费合理、覆盖城乡的普惠性幼儿园,加快学前教育普及进程,满足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的基本需求。
  (二)统筹规划,适当超前。按照学前教育公共资源配置要求,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幼儿园规划建设与城乡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既着眼于满足当前入园需求,又要考虑符合长远发展。
  (三)县级为主,县乡共管。县级政府对本区域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负主要责任,负责本区域内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公办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建设,支持农村幼儿园建设。乡级政府负责办好区域内中心幼儿园、社区幼儿园,扶持村集体办园。
  (四)因地制宜,分步推进。要统筹兼顾,有效整合区域学前教育资源。既要注重全面改善、整体提升,又要坚持先急后缓、突出重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