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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1.完善公立医院设置规划。针对全市居民医疗服务需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编制全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东营市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2.明确各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市人民医院主要从事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着力提升技术、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逐步建成全市疑难危重疾病诊治、医学科研和教学综合功能的区域性诊疗中心。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主要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伤残康复、慢性病治疗等服务,并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发挥好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的“龙头”作用。根据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考虑区域均衡和服务可及性原则,鼓励其他公立医院参与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整合,通过转型或改制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专科医院发展。
  3.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形式,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关系,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大力实施卫生强基工程,为公立医院适当增加部分编制用于充实卫生强基人员队伍,明确帮扶专项职能,加强帮扶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帮扶取得成效。此项工作首先在广饶县开展试点。
  4.强化公立医院的非营利性质。公立医院面向城乡居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医疗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格。积极发挥在区域医疗服务市场中的技术进步、示范和宏观调控作用,承担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等社会责任。
  5.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制定出台关于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意见,明确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及大型设备购置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支持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举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专科医院,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鼓励和扶持改制企业医院发展,按照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引导改制医院走专科特色道路或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为公立医院的有益补充,形成良性竞争态势。
  (二)建立科学管理体制。
  1.明确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责。市政府负责举办承担疑难危重病症诊治、医学科研、教学功能的市级公立医院。县区政府负责举办县级公立医院。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所有者职能,加强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方面管理,建立权责明晰、富有活力、监管有力的公立医院治理机制,确保实现社会公益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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