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公开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等挂钩。
3.加强公立医院监管。成立公立医院监督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社会评估机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和服务对象代表等组成,负责对医院管理运行、医疗服务、财务风险以及院长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强化对公立医院履行功能定位、建设发展和投融资行为的监管。
(三)推进医药分开,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1.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合理调整药品价格,落实药品价格政策,采取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方式,降低药品加成收入。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政策调整减少的药品加成收入,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2.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参照有关标准,结合东营实际,调整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扩大医用耗材招标范围,降低医疗成本。
3.探索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提高支付比例。
4.加大政府补助力度。市财政安排市人民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补助专项资金300万元,引进和培养高端医学人才、重点学科建设补助专项资金200万元。同时,将2009年度市人民医院政策性亏损补助纳入补助基数。在综合绩效考评的基础上,对公立医院承担的重大疫情防控和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边、支农等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补助。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
(四)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不同经营性质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政府举办公立医院,要面向城乡居民,提供优质、价廉、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满足群众的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严格界定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按照经营性质规范管理。
二、推进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建设
(一)优化公立医院布局结构。
1.完善公立医院设置规划。根据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将市级中医医院建设列入全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
2.明确各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市人民医院以建成全市区域性诊疗中心为目标,着力提升技术、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主要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发挥好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的“龙头”作用。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发展,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3.优先建设发展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积极争取中央、省对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支持。推进县级医院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绩效考核和支付方式等综合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