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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3)完善基层健康宣传网络。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普及健康知识,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市卫生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
  2.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市卫生局负责)
  (1)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2011年补种10295人,全面完成补种任务。
  (2)再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各10万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
  (3)为1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
  (4)完成80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
  (5)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
  3.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可及性。
  (1)落实全市急救中心(站、点)设置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120”急救网络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2)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开展“健康山东”行动及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创建健康社区(村)、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健康个人试点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在东营市人民医院、东营区人民医院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在广饶县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制定出台并落实试点工作方案。其他县区也要分别确定1处县级公立医院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目标责任制。2011年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1年2月到2012年2月。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县区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负具体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严格绩效考核。市医改办会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医改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机制,每月对各县区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通报,每季度进行考核,年终对医改三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要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定期开展集中督导检查。
  (三)强化财力保障。各级政府要将2011年医改任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要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顺利推进,按确定的任务和进度及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完善政府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安排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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