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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制创新:统筹区域发展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区域经济利益分享和补偿机制,促进区域重点产业良性竞争和错位发展;建立向农村倾斜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化海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涉海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高效的海洋综合管理机制。
  政策支持:围绕海陆统筹、一体化发展,在以下方面给予蓝色经济区政策支持。
  1.借鉴国家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并结合东营实际适时加以推广;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造试点和新农保试点。
  2.加快发展交通设施,在立项、审批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3.支持开展海洋综合管理改革试点。
  试点阶段性目标:
  到2013年,城镇化水平达到63.5%以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1)城镇化建设成效显著。(2)海洋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取得较大进展。
  到2015年,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城镇化水平达到65%以上,海洋综合管理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海陆统筹,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三、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部署推进试点工作,加强试点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市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试点推进的日常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各自承担的试点任务。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5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制定规划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执行主体,把试点任务落实到具体县区和部门。二是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6月-2013年10月),按照责任分工,对每一项试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试点任务。三是总结提升阶段(2013年11月-12月),全面总结试点工作,为推进下一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加大投入力度。2011年市级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以后每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都要有所增加,用于支持蓝色经济区建设。积极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民间资本投向海洋优势产业。
  (三)加强海洋经济发展理论研究。准确把握世界海洋经济发展大势,结合黄蓝融合发展的实际,充分借用国内外智力资源,加强“六个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系统研究,深入探索海洋经济、科技、文化、生态等方面发展的内在规律,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创新和丰富海洋经济发展理论,形成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理论研究成果,为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提供指导。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各县区适当安排部分专项经费,用于海洋经济发展理论等重大课题研究和相关规划编制论证。
  (四)建立合作共建机制。加强与国家部委、省直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在专项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开展海洋经济调查工作,积极推进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工作,请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营造良好试点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国家两大战略的决策部署和我市的独特优势及优惠政策,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为蓝色经济区建设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激发全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推进黄蓝融合发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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