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融资政策。(1)争取上级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布局等方面给予支持。(2)争取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扶持东营海洋优势产业发展。(3)积极推进金融体系、金融服务、金融开放等领域的改革创新,开展流转土地使用权、林权和海域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融资试点。(4)支持市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壮大,条件成熟时推动上市。(5)设立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产权交易市场和碳排放交易所。(6)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支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开转让。
4.园区政策。(1)支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深入挖掘潜力,优化调整结构,推行园中园和一区多园模式,建设特色海洋经济园,园内企业符合规定的,可以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支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扩区试点。(3)支持条件成熟的省级园区上升为国家级园区,支持胜坨工业园、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
试点阶段性目标:
到2013年:(1)海洋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初具规模,新能源基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现代渔业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生态高效渔业示范区、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基地和浅海型海上牧场。(3)海洋石油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其配件的研究与开发水平进一步提高,现代海洋石油装备制造业基地初具规模。(4)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海洋特色文化品牌,建设黄河文化公园和黄河口国家生态旅游试验示范园。(5)初步建成区域性物流中心、航运中心和物流基地,培植扶持以海洋产业为主导、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6)启动建设海洋经济园和特色产业基地。区内35%以上的主要工业企业技术装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70%以上的主要工业企业技术装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7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基本实现信息化。
到2015年,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渔业、现代海洋制造业、现代海洋服务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成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三)全面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思路:以建设生态海洋为目标,围绕解决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比较粗放、海洋污染较重、海洋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坚持环保优先,倡导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加强海洋生态功能区建设,完善海洋生态防护、海陆环境综合整治和集中集约用海用地管理“三个体系”,增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重点试点内容:
1.完善海洋生态防护体系。(1)加快推进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开展海洋特别保护区规范和建设管理试点,重点实施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利津底栖鱼类、黄河口生态、河口浅海贝类、莱州湾蛏类、广饶沙蚕等五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以及利津县半滑舌鳎、广饶县广利河口贝类(竹蛏)、河口区黄河口文蛤等三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海洋与渔业保护区。(2)建立渔业水域保护制度,实施海洋生态系统修复示范工程,维护近海生态功能。(3)加快推进莱州湾生态整治工程,维护沿海生态环境健康。(4)加快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泥质海岸防护林封育试点、柽柳林示范区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东营沿海生态河和广饶县饮水补源工程建设,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防止海水入侵。加强防洪防潮设施建设,完善防洪防潮减灾体系。实施破损岸线和沿海滩涂治理修复工程,开展海岸带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黄河口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
2.完善海陆环境综合整治体系。(1)以工业、生活、种植业、养殖业等陆上污染源控制和入海河口区域整治为重点,实行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2)实施海陆污染同防同治工程,重点治理和保护河口、海湾及城市附近海域,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区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