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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政发〔20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东营市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东营市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依据《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完善基础设施为先导,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促进黄蓝融合、海陆统筹、一体发展,把蓝色经济区打造成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海洋产业集聚区、全国重要的海陆统筹发展先行区、全国重要的河海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生态宜居创业城市,为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开放。创新改革机制,扩大开放合作领域,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全面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2.坚持生态优先。牢牢把握具有海洋特色的高效生态定位,立足环境承载能力谋发展,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环保、循环经济,增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3.坚持科教引领。突出科教兴海战略,优化配置科教资源,发挥人才高地作用,引进和培育现代海洋科技人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海洋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增强科技教育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4.坚持海陆统筹。坚持黄蓝融合、一体发展,充分发挥海洋和陆地两大资源和空间优势,把高效生态经济建设与蓝色经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海洋、海岸与陆地空间规划,科学开发利用。通过海洋经济的大发展,带动陆域经济的全面升级发展,形成以海带陆、以陆促海、海陆协调、整体推进的新局面。
  (二)试点地域范围。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地域包括:东营、河口两区和广饶、垦利、利津三县,总人口203万人,陆域面积805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4800平方公里。
  (三)主要任务和目标。
  主要任务:打造和建设好蓝色经济区,为科学发展海洋经济积累经验,探索路子。围绕完成这一任务,立足东营实际,发挥东营优势,重点在“六个领域”先行先试:
  1.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增强海洋经济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
  2.大力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3.全面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加快实施科教兴海战略,强化海洋经济发展的智力支撑作用。
  5.探索建立海洋经济对外开放新模式,提升开放型海洋经济发展水平。
  6.建立健全海陆统筹一体化发展机制,完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
  主要目标:2011-2013年,按照“黄蓝融合、海陆统筹、一体发展”思路,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在机制创新、实践成果、理论研究上取得重要突破,为海洋经济科学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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