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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和会议请假制度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和会议请假制度的通知
(东政办字〔2011〕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近年来,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和会议请假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确保了政府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行,但个别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不报告、替会不请假的问题仍然存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和会议请假制度问题通知如下:
  一、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
  1.县区长和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开我市出差、出访,安排休假,须提前2天向市政府报告。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
  2.县区长和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假须填写《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区长外出请假报告单》(见东政办字〔2008〕87号文件),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电话:8388676、8380665,传真:8380665,政务办公网邮箱:dysfbzhk@dy.sd.gov.cn),待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出行。
  3.领导干部外出期间要保持联络畅通。如行程有变,应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市政府报告。
  二、会议请假制度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参加会议。凡要求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要按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要提前请假,并将原因和替代人员名单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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