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办好“行风热线”。坚持部门“一把手”上线制、限时办结制和首接负责制,提高“行风热线”质量和效率;完善情况反馈和督查通报等制度,加强跟踪督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责任考评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完善常办常新、越办越热的长效机制。同时,推进“行风热线”创新发展,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协调政府工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与群众直接进行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发挥行政监察、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上下级互相监督综合监督作用,更加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牵头单位:市纠风办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东营日报社、各上线部门单位)
3.积极探索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群众参与的多元互动监督运行机制,着眼治本的纠风牵头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工作考核制、专项治理工作定期报告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牵头单位:市纠风办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单位)
同时,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继续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完成各自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各级纠风办要围绕纠风工作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
(二)狠抓工作落实。坚持以查案促纠风,坚决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进一步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举报、热线投诉等多种渠道,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注重发挥案件查处工作的治本功能,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查处的问题,达到教育警示、完善机制的目的。
(三)强化源头治理。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构建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要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要加强调查研究,把握规律性,对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工作方法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