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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推进农业农村有关发展规划加快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八)森林防火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1.年度目标:努力争取森林防火资金,强化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增强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全年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
  2.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投入机制。建立以市、县(市、区)两级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的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及装备能力建设纳入我市地方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建设。
  (2)健全完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政府责任制的检查、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考评奖惩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将大面积的造林绿化、林区建设等工程的森林防火设施建设资金纳入该工程总投资。
  (3)加强森林防火项目对接与资金管理。在上级下达森林防火项目工作中,市、县(市、区)要搞好对接工作,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与投资,严把项目审批关。
  (九)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等)。
  1.年度目标: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中央专项建设资金1801.89万元,其中708.5万元用于基本口粮田建设,103.93 万元用于农村能源建设,989.46 万元用于发展后继产业。
  2.工作措施。
  (1)进一步细化项目资金计划,落实工程建设任务,将项目落实到退耕农户和山头地块。搞好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和实施,加快推进专项规划建设。积极做好资金、计划下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省计划到县(市、区)后,及时分解落实到项目建设单位。
  (2)强化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和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和监督管理制度,严防截留挪用、截留不用和浪费建设资金等行为发生。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计划下达、资金运行、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等加强督查和抽查力度,全力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3)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精神。加大《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毁林复耕等违法行为,按照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切实巩固17.75万亩退耕还林成果。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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