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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商标代理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二、突出整治重点

  各级工商局要以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为指导,综合运用《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和企业登记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查自纠、规范行为、查处违法、提升水平”的要求,加强对商标代理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本辖区的商标代理市场进行集中整顿,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商标代理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商标代理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商标代理水平,推进我省商标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工商局要紧密结合实际,注重整治效果,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商标代理组织违反企业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

  2.商标代理组织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3.商标代理组织损害委托人权益的违法行为;

  4.商标代理组织在代理申报驰著名商标业务过程中弄虚作假,欺骗委托人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违法行为,拉拢、腐蚀工商工作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

  5.其它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步骤方法

  1.学习自查阶段(11月上旬)。各设区市工商局对辖区内商标代理组织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填报《福建省商标代理组织基本情况调查表》。各设区市工商局要敦促各商标代理机构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工商总局《商标代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守法意识和业务水平;指导各商标代理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找出问题,自觉整改,完善制度,规范经营。请各设区市工商局于11月15日将《福建省商标代理组织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及设区市商标代理市场调查分析报告上报省工商局商标分局。

  2.普遍检查阶段(11月中旬)。各设区市工商局要根据日常监管和商标代理组织自查自纠情况,对辖区内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普遍检查。重点检查其证照是否齐全、经营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自查是否认真、整改是否到位等,督促和帮助商标代理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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