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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食品流通环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和手段,完善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以保障食品经营者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规范为重点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水平,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机制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在当地党委、政府及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严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检查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及其责任追究制等,下移监管重心,把日常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基层执法岗位,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人员。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发生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市场巡查,处置突发事件。调整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改善监管执法条件,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作用,有效运用省局配发的信息化监管终端设备,不断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按照日常、节日、预警和应急四个不同时机以及市场状态,分级采取相对应的巡查监管措施,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质量和经营行为为重点,加强分类分级监管,建立不安全食品退市制度,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

  (三)加强宣传培训,优化监管环境。要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做好对市场主体的宣传教育,按照自觉自愿原则,通过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经营者夜校和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教育和规范引导,强化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守法经营意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维权和鉴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在2010年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大一线监管执法人员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规政策、管理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力度,着重提高一线监管执法人员食品流通监管业务知识水平、执法基本技能和监管水平,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提供人才和素质保障,有效推进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高素质和监管执法工作高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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