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清费减负政策和措施,价格主管部门继续加强收费清理整顿工作,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适当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审慎出台价格调整政策。对已经确定的调价方案,一律暂缓实施。
八、正确引导市场消费和价格预期
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适时发布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合理引导消费,稳定社会预期。加大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大力宣传当前我州农副产品生产稳定、供应充足、价格可控的主流态势以及政府在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供应、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方面的决心和措施。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提醒告诫,引导生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做好价格临时干预预案,必要时,根据省政府授权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九、适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补助。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价格临时补贴预案。适时启动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特殊困难群体、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价格临时补贴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切实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各地要确保单位职工工资、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稳定市场物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信心,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切实采取综合措施,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坚持扶持生产、保障供应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相结合、有效抑制市场物价过快上涨,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继续坚持价格形势会商制度,不断提升价格走势分析研判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及时提出调控建议。加强部门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解决物价上涨造成的现实问题和矛盾,确保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