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凉府发〔201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推进依法行政是社会发展的要求,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6年来,全州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依法行政放在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位置,在制度建设等领域探索创新、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当前,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爬坡上台阶的关键阶段,一方面是积蓄的潜能不断释放,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不断提升,特别是随着“一个意见、两个规划”的实施,凉山将进入跨越发展的腾飞期;另一方面,我州也同样面临着因城乡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公平和差距扩大、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所带来的社会矛盾增加、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的问题,一些领域也存在着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解决这些突出问题,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看待我国经济社会环境的新变化,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纲要》实施力度,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以贯彻执行《凉山州行政程序规定》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