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配套措施。
企业上市融资工作中的其他政策性问题,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及时进行研究解决。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整体上市及企业借“壳”上市、改制上市中涉及的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凡是企业主动要求规范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依法帮助企业妥善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上市融资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企业上市步伐,确保我州企业上市融资工作取得实效。州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和部门为成员的企业上市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我州企业上市融资工作。有条件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明确推进企业上市融资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并给予经费保障,确保企业上市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加大对外沟通协调。
各级政府要积极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证交所和有关证券中介机构的沟通合作,建立稳定的上市渠道,形成资源共享的企业上市服务平台,为企业上市牵线搭桥,努力构建我州企业上市的良好外部环境。要进一步加强与四川证监局的高层对接合作,全面落实州政府与四川证监局签订的《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合作备忘录》的相关内容。要加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协调联系,推选一批实力强、诚信度高、经验丰富的中介服务机构,供州内拟上市企业自主选择。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营造优良宽松的企业上市环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改制、重组、上市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商务局、农办等部门要加强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引导、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工作,指导企业规范改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财政、工商、税务、国土、房管、环保、安监、科技等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的项目审批和政策扶持事项,特事特办,提高效率。
(四)扎实抓好宣传培训。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资本市场政策的宣传与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培训相结合,及时开展资本市场新制度、新政策、新规则等的宣传培训工作,积极协调组织有关机构在州内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上市培育培训工作,组织企业参加上市融资培训活动,使企业尽快掌握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准入条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积极宣传证券知识和上市政策,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建立企业上市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