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车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的规定,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和网上举报公车私用情况,及时调查,严肃处理。
(五)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工作。
严格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职务消费和奢侈消费。禁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一步完善我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接受公众监督。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要认真汲取广东省新广国际集团案件的教训,进一步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岗位风险教育,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努力做到以学习为先,以政德为上,以工作为本,以廉政为要,不断提高自律和自控意识,增强自我约束力。切实加强企业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
(一)加强“三公”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经费。
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境)及国内学习考察管理,切实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一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坚持分级、对口接待原则,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实行支出总额控制。公务接待一般不赠送礼品。
二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决算管理办法》(财行〔2011〕9号),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完善公务用车购置、配备和运行、维护管理规范,严格编制审批,严格配置标准;切实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监管,严格控制公车燃油、维修等费用,切实纠正违规换车、借车及公车私用等问题;提倡公务活动合乘车辆,满座安排,轻车简从。
三是严格公务出国(境)和国内学习考察管理。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压缩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数。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事前审批、事后报告制度,并实行每人每年次数限制。政府系统各部门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须事先向州政府领导报告。着力增强外出学习考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禁借学习、考察和培训之名公款旅游。
四是继续深化行政经费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改革,逐步将这两项改革覆盖到全州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做到部门行政经费由部门财务审批记帐,国库集中支付和动态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