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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凉府发〔2011〕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防震减灾是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州是多地震、震害重的地区,1996年以来已连续16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地震灾害已成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在威胁。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在各县市、州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州防震减灾事业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也存在地震监测台网密度不高、监测能力不强、地震预报水平低,城乡建筑尤其是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不强,地震应急与救助体系不配套,社会公众防震避险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与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为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提高防震减灾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0〕28号),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建设一起抓,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坚持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群众,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军地协调、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成多学科、多手段、覆盖全州的综合观测系统;安宁河断裂带、则木河断裂带所在区域能够监测1.5级地震,其他地区能够监测2.0级以上地震;在安宁河断裂带、则木河断裂带、雷波构造带、凉山断裂带、盐源弧形构造区域范围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地震监测能力和预测能力不断提高;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的加固改造,新建、改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基本完成县市城镇的地震活动断裂探测;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抗震救灾组织指挥体系、救援队伍管理体系和灾后应急救援体系,重大地震灾害和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救灾队伍能赶赴灾区,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较为妥善的安置;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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