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彝语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凉府函〔2011〕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国务院批准的四川《彝文规范方案》实施三十年来,全州各县市、彝语文工作部门以及广大彝语文工作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
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规范彝文的使用,传承民族文化,促进凉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鼓励先进,激发广大彝语文工作者的工作热情,推动我州彝语文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对西昌市人民政府等29个先进集体和潘文武等101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希望广大彝语文工作者以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为己任,攻坚破难,奋发有为,进一步提高规范彝文的使用水平,为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推进全域凉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彝语文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彝语文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1:
彝语文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西昌市人民政府 宁南县人民政府
普格县人民政府 布拖县人民政府
昭觉县人民政府 金阳县人民政府
雷波县人民政府 美姑县人民政府
甘洛县人民政府 越西县人民政府
喜德县人民政府 冕宁县人民政府
盐源县人民政府 会东县人民政府
会理县人民政府 德昌县人民政府
州教育局 州语委
州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 州民宗委
州文联 凉山日报社
省彝文学校 州民研所
州彝文教材编译室 凉山广播电台
凉山电视台 州电影公司
西昌学院彝语言文化学院
附件2:
彝语文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101名)
潘文武 西昌市语言文字办公室 主任
吉则木呷 西昌市语言文字办公室 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