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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地质环境保护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考评情况的通报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地质环境保护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考评情况的通报
(凉府函〔2011〕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2010年,全州各县市政府、各部门立足抓隐患,防大灾,救大灾,把握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灾种、重点对象,统筹安排,及早推进,狠抓防灾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巡查、预警预报和信息报送、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和预案应急避险演练等工作,提前组织危险区内群众2689人疏散转移,成功避让35起地质灾害,避免379人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灾害损失。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多次受到国土资源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充分肯定和表扬。为总结经验,进一步调动、发挥各级、各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州政府按年初签订的《2010年度地质环境保护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各县市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进行了考评。现对考评出的先进单位通报表彰如下:
  一等奖:
  德昌县、雷波县、盐源县、美姑县、西昌市、宁南县、布拖县、会理县、会东县、州武警支队、凉山军分区、州委办、州政府办、州应急办、州国土资源局、州气象局、州财政局、州安监局、州民政局、凉山日报社、凉山电视台。
  二等奖:
  越西县、昭觉县、喜德县、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中国移动凉山分公司。
  三等奖:
  木里县、普格县、甘洛县、州“三江办”、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环保局。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及部门再接再厉,乘势而进,再创佳绩;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学习,借鉴推广成功避让地质灾害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抓好2011年地质环境保护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地质环境管理暨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更大成效。
  附件:凉山州2010年度地质环境保护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任务考评结果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凉山州2010年度地质环境保护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任务考评结果表

责任书

条 款

总分值

考 评 说 明

单 项 得 分

甘洛

越西

喜德

冕宁

西昌

盐源

木里

德昌

会理

会东

宁南

普格

昭觉

布拖

美姑

金阳

雷波

第一条

20分

1.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明确,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3分)和应急指挥部(3分);

2.按不低于下限落实了工作经费(9分),安排了应急经费(5分);

3.经费达不到下限的按差额所占权重扣减分值。

17.5

17

17

20

20

20

18

18.5

18.5

18

20

16

16

20

20

12.5

20

第二条

10分

1.编制部门行文成立了地环工作机构(4分),核定了全额拨款编制(3分)。工作人员到位70%以上(3分);

2.年底无相应事项扣减相应分值。

8

8

6

8

8.5

8.5

6

8

7

8

7.5

1

8

7

8

8

8.5

第三条

6分

1.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熟悉本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内容及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和险情(3分);

2.有针对性地编制辖区内险情重、搬迁紧迫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危除险和搬迁避让规划(方案),并由县市财政落实实施所需经费(3分)。

6

6

4.5

6

6

6

4.5

6

6

6

6

6

5

6

6

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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