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引导、成片推进的原则。坚持先行试点,充分借鉴我省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中新农村建设以及我州新村建设的成功经验,通过州、县市、乡镇三级联动,抓好试点示范,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典型引导作用,以点带面,以片促面,提高全州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整合范围及投向
坚持规划先行,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重点突出、各司其职”的原则,整合除各种直接补助农民的普惠制资金、有特殊用途的救灾资金外的农业项目资金和其它涉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资金投向新村建设。以“金土地工程”等项目为抓手,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配套建设高标准产业基地和农民新型居住区;以扶贫连片开发、藏区牧民定居行动、彝区“三房”危房改造等项目为抓手,推进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成片建设新村;以“以工代赈”、通村公路、饮水安全、户用沼气等项目为抓手,加快农村道路建设,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建设生产生活设施;以村级活动场所、村级警务、基层政权、村级调解、农村信息化、万村千乡工程、农村文化阵地、农村卫生、计划生育、体育活动设施、农家书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为抓手,推进“1+6”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以现代农业发展、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新增3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农业(林业)产业基地建设、现代畜牧业发展等项目为抓手,支持主导产业发展和生产能力建设;以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等项目为抓手,改造中低产田土,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完善农业基础设施。逐步形成以规划统筹项目,按项目安排资金的投资管理新格局。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州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为组长,农办、财政、发改、规划建设住房保障、扶贫、农口及相关涉农部门,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村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审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财政局,负责资金整合日常工作。各县市要成立由县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县市长、分管农业副县市长为副组长的新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州和县市新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省政府及相关规划授权,负责研究制定整合项目、资金的办法以及平台和政策,负责项目统一申报、统一审查、统一安排、统一指导,统一资金拨付,统筹使用好各项农业和涉农项目资金,切实加大资金整合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