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凉府办发〔2011〕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州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创建服务业品牌,提升我州服务业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加速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步伐,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国标委农联〔2007〕7号)和州委、州政府《
关于深入实施品牌战略的意见》(凉委发〔2010〕12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就我州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的和意义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是壮大服务业规模,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是服务业企业、行业规范服务行为,打造服务品牌,拓展市场,赢得消费者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大力推进,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化运作发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启动一批服务业示范工程项目,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规范和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进而提升我州经济发展质量和总体实力,为全域凉山跨越式发展做强产业支撑。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根据服务业发展要求,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需要的服务业标准体系,五年内标准覆盖率达到60%以上,确保提供的服务有据可依。
(二)贯彻执行有关的国家服务标准、行业服务标准、地方服务标准,五年内从设施、标志、环境、服务质量、管理等全过程标准实施率达到80%以上,基本形成覆盖我州八大重点发展领域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制定30项以上具有我州现代服务业特色的地方标准。
(三)将试点工作与服务名牌工作结合起来。围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培养一批示范项目和典型工程,争创服务名牌,扩大试点的品牌效应。争取五年内建立国家级试点项目2个、省级试点项目10个、州级试点项目30个,开展省级服务业名牌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现代服务业名牌5个。
(四)探索服务标准实施的新机制,为服务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撑,为全社会推动服务标准化发展提供经验。
(五)开展服务标准中介服务。搭建现代服务业标准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面快捷的标准信息咨询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技术支撑作用,培育和发展标准中介服务;建立标准化专家库,实施标准培训计划,培养一批既懂专业又懂标准的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