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结核病防治工作。
加强全球基金结核病防治整合项目、中央补助结核病防治项目的实施。围绕项目实施,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通过普及基本防病知识,落实“双免”政策,提高全州各族群众主动就医意识。将流动人口纳入本地区结核病防治规划,使流动人口与当地人群一样享受国家免费政策。巩固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实施成果,推行结核病“三位一体”的新型服务模式,提高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和治愈率,降低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力保以县市为单位,DOTS覆盖率达100%的标准,力争肺结核病人发现率、新发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医疗机构转诊率、结防机构追踪到位率、病人系统管理率、病人家属筛查率等基本指标进一步提高。
5.麻风病防治工作。
继续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学防治、巩固成果、持续发展、力争消除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实施健康教育,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早期发现和治疗新发、复发麻风病人,减少Ⅱ级畸残病人,降低畸残率,提高麻风病人的生产、生活能力。
6.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加强血吸虫病流行县市人民群众的健康教育,普及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充分发挥全州血吸虫病防治管理指挥平台的作用,统一协调卫生、财政、农业、林业、畜牧、水利等部门在“血吸虫病综合防治项目”方面的职责,按照项目进度完成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血防“春查秋会”、疫区血防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继续实行政府血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血吸虫病重大疫情责任追究制,确保血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统筹规划实施,强化综合治理,有效控制传染源,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防控能力,加强监督检查。
7.狂犬病防制工作。
2011年全州狂犬病防制的目标是疫情形势得到有效控制,网络报告临床诊断狂犬病病例保持“零报告”。针对我州犬只数量大、犬只免疫率较低、散放严重等实际情况,各县市务必高度重视狂犬病防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狂犬病防制工作专项经费,保障防制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多部门参与的协调会议,研究狂犬病疫情,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分解目标任务,按照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监测,加强犬类动物管理,落实犬只“管、免、灭”集中整治等相关措施,做好狂犬病防制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犬只免疫、犬只管理等知识和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的狂防意识和自觉防疫意识,引导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建立和完善由畜牧、公安、城管等部门组成的狂防工作队,深入城镇、社区(街道)和广大农村开展工作,确保狂犬病防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对发生责任性狂犬病疫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8.甲肝、菌痢、其他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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