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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免疫规划与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三、免疫规划与重点疾病防治重点工作
  (一)免疫规划工作。
  认真贯彻《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将免疫规划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严格执行免疫接种补助管理政策,落实本级配套经费,按时、按标准兑现补贴,保证免疫规划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加强对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冷链运转,认真落实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定期开展预防接种和巡回医疗。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加大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政策和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力度,为适龄儿童提供卡介苗等14种疫苗接种,宣传和动员儿童家长依法监护子女接受免疫接种,消除免疫空白,提高有效接种率,使基础免疫全程接种率在上年基础上稳步提高。完成相关疫苗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降低并杜绝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的发生。
  (二)重点疾病防治工作。
  1.艾滋病防治工作(另文下达)
  2.麻疹防治工作。
  围绕2012年基本消除麻疹的目标,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一是加强麻疹疫苗免疫接种工作,提高接种及时性。二是认真分析疫情,制定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和在县与县结合部儿童、盲迁户儿童、外出流动归家儿童和私立学校学生中开展查漏补种的工作措施。三是认真落实学校、托幼机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由教育部门牵头、卫生部门配合,对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一次全面查验接种证工作,对免疫接种史不详和没有接种史的儿童进行包括麻疹疫苗在内的免疫规划内疫苗的补种。四是加强麻疹疫情的监测、报告和流调工作,将麻疹疑似病例的诊断和报告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发现麻疹病例后,要对病例居住地周围人群和密切接触人群开展麻疹病例主动搜索,连续发生两例以上的,要对麻疹疫苗接种进行快速评估,及时采取应急接种等必要措施。五是开展麻疹防治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麻疹疫苗接种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主动接受疫苗接种的意识。
  3.乙肝防治工作。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乙肝防治工作,加强对乙肝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把乙肝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落实儿童乙肝疫苗免疫规划,加强查漏补种工作,提倡免疫规划儿童以外人群,尤其是重点人群、高危人群接种乙肝疫苗。依法加强医疗机构准入和监管,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对采供血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要采取严格措施,加强对介入性医疗器械的管理,杜绝乙肝病毒经血液途径的传播。鼓励孕产妇产前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要求其新生儿在出生24小时内及时接种乙肝疫苗,并避免母乳喂养,阻断母婴传播。建立健全乙肝监测系统,开展血清流行病学调查,建立完善的乙肝常规疫情监测系统,开展重点人群乙肝感染状况监测、新生儿首针及时接种率及全程接种率监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组建乙肝专业防治队伍,并有计划地进行业务培训。对疾病控制工作人员、医务人员进行乙肝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乙肝防治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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